四爷就从脑子里搜刮了,跟谁谁谁因为什么打架,双方的负伤情况云云,再就是出去吃饭,他要了一碗汤,对方多绕给他一个饼,都是类似这样的事情,交代了得有一个来钟头,“我就是想着,赔付人家医药费,把多吃的那一份那个钱补上……”
这个提议就很好!一方面能普法,另一方面呢,在收庄稼的时候,把爱捣蛋的召集到一起,这也是震慑,少叫这些人糟蹋些庄稼。
跑了一天,收到了一沓子谅解书。害的人家方所跟着跑了一天,晚上的时候,金印才知道自家这小子干啥去了。二话没说,从屋里搬出一箱子外表刮花的肉罐头,四爷一抱,直接给方所送家去了。
大队长说,“就是因为这怂/坏的很,学了法了,要是坏起来咱都未必逮得住!那就不如放到眼皮子底下,咱大队那一伙子爱捣乱的,跟他都熟!那些人要干啥坏事,他比咱消息快!有他看着,坏不了事!”
现在给送钱来了吗?就是要求把事由写清楚,给谅解书上签字就完。这种的事,有什么可为难的。反倒是不好意思,“你看,叫你多吃点,是我送的,现在非整的你再多掏一份钱,不对的是我嘛!”
这确实是能把隐患给掐了,“然后呢?咱们还是没有经济来源呀!”
一家子都收麦子去了,只留桐桐在家,才偷摸的溜出来找四爷的时候,才听说四爷明儿要去派出所。
然后便是小饭馆这些地方,这里的那里的。本来现在经营这个就不多,一个大队有一两个就不错了,有时候就是去吃一碗面,人家老板怕这些人找麻烦,给的多。要小碗给大碗的量,要么再加两片肉,就这样的关系。
至于代卖东西,这个,帮朋友忙,不清楚东西来历,但说不上罪,对吧?这个可以回头慢慢处理。
村上有治保主任的,就是那个骂四爷是坏怂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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