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泰是浙闽总督,这点儿权限还是有的。于是乎,正在准备或是已经拔营回返的明军舰队迅速的接到了各县对于征粮征饷的认可,但是交卸的地点不复在县城外,而是要到海边,临近明军舰队的地方,否则明军觉得这样不安全。
还是福清县,知县接到刘清泰和佟国器的指示,只得从县里面的库房里挪了约莫总计价值一万两的白银和粮食,送到了龙江出海口那里进行交卸。
镇东卫城就在龙江出海口的北岸,于是双方的交卸地点就在确定在了南岸。知县自然是不会亲至的,来的是本县的一个典吏。典吏硬着头皮押运着货物送抵,明军这边的接收人是郑成功麾下的督饷都督黄恺,后者派人点过了粮饷,吩咐装船,同时拿出了一份提前写好用印,但是留有了空白处的公文,在上面将清点的数字写罢,便交给了那典吏。
“这个,交给你们县尊,上面盖了海澄公的私印,尔等可以拿着这个去总督衙门报账。”
这是正该有的流程,由于是第一次打交道,典吏还有些紧张,唯恐这个黄都督拿了东西就走,不给他们留下个凭证什么的,现在看来,却是他想得多了。
“多谢黄都督体谅,多谢海澄公体谅。”
典吏满脸谄笑着行礼,脑后的猪尾巴跟着鞠躬作揖的动作一会儿垂到左耳后,一会儿垂到右耳后,但无论在哪,都让人觉着难看得紧。
行礼完毕,典吏准备启程返回,好把这桩差事彻底交卸了。岂料,那黄恺竟然并不打算就这么放他离开,旋即一挥手,便是几个明军抬着箱子上来,放在了二人之间。
“这一千两银子是咱们海澄公给你们知县的回扣,你点清楚了,若是事后再说少了,本都督可不另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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