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494章 土地合作社(下) (1 / 4)

作者:回忆破天 最后更新:2024/12/15 9:30:48
        “拥有少数土地的农民入社并自愿将土地交给合作社经营后,可获土地流转费作为基本收入,还能以土地收益权入股成为股东,以红利形式分享每年土地产出。

        这红利可直接以粮食的形式付账,也可以钱的形式付账。

        如此,将土地交于合作社经营的农民,还可以入城从事其它行业,获得另一门收入,而本就不从事农作的这些农民工,相信还是愿意以粮食作土地租金的,如此也省的买城里的高价粮,当然隔得远就只能以金钱为主了。

        而合作社经营者,所经营的土地更多是农民手里租来的,也就是说不管丰年还是灾年,经营者都要给土地所有者租金,既然给了租金,又可以用土地产出的粮食作为租金。

        自无抛荒的道理。

        土地合作社是为其一,衙门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不可不重视。

        地方衙门将出面在各乡镇,设立官营粮站,粮站的作用就是丰年平价购粮,灾年平价售粮,再配合灾年人均限购制,以稳定地方粮价,给农业从事者一个基础的保障!

        总而言之就是,地主、富农、中农、小农并存,个人农场、土地合作社农场并存,再以官营粮站居中管理,将方方面面相结合起来的形式。”

        郑恩说完之后,整个大堂都安静了下来,直到另外一个副军师程源最先反应过来。

        “彩!侯爷天纵奇才,属下佩服!”

        程源一带头,又是一个满堂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