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是异地恋,但尹梦云毕竟还在上学,他们平均一个月就会见一次面,见面的时间大概在三天左右。
根据资料上所说,尹梦云每个月十五号都会固定得到一笔钱,金额不等,基本上在二千到三千之间,除此之外,在十号左右,还有一笔一千块钱进账。
如果我没猜错,十号那笔钱,是尹梦云父母打给她的生活费,而十五号那笔钱,则是于飞余打给她的,因为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在十五号,或者二十号左右发工资,基本上半个月到二十天左右。
今年的七月份,尹梦云顺利离校,这一年她是实习期,严格来说,她并非是应届大学毕业生。
离校之后,尹梦云在家休息了大概半个月的时间,就买了一张火车票来到了石门。
现在是十月多份,也就是说尹梦云来这里差不多三个月了。
当时小蝶告诉过我,于飞余来这所酒吧上班也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
继续看资料。
尹梦云来到石门后,第一件事不是去找工作,而是去找她的男朋友,于飞余。
二人在南三环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
资料上记载,大概又过了半个月的时间后,尹梦云找到了一份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在一所公司里面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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