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特一边听着收音机里的新闻一边琢磨“为什么约翰·李会选择用社会的压力来对付我?他是序列五的《蔷薇主教》。如果他搞暗杀的话,我是打不过他的。”
想到约翰·李变成一个肉须钻进别人身体里的样子,艾伯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能够大量的吸血,快速愈合,控制血肉的家伙其实是很难对付的,因为杀不死,现在艾伯特所考虑的不是如何打败约翰·李,而是要怎么办才能真正的杀了他,现在想来,约翰·李当时会那么的害怕应该是不知道自己的左轮枪是否是那种可以真正的杀掉他的超凡物品吧?,艾伯特又突然有点庆幸当时枪里没有子弹了,不然可以想象自己一枪崩了约翰·李,然后他没有脑袋的身体走过来把自己活活的掐死。
不行,我需要一件更强力的超凡物品。
艾伯特坐不住了,打开箱子翻找,没有,除了一柄吸收了灵界猎犬血液的黄金手杖之外就只有两根灵界猎犬的牙齿和钻地魔虫的脑石了,而这几样怎么看也不是能够制造出来强力的超凡物品的样子:“去赏金猎人工会。”
艾伯特风风火火的出门了,打车:“贝克街300号。”
“天使遇见了龙,我应该怎么办?”
金斯利又脱光了衣服在地毯上跳舞
“伟大的阿罗德斯啊,请给我启示。”
金斯利正面一个一人高的穿衣镜里,一个好像是简笔画一样的人脸饶有兴味的看着金斯利跳舞:“不错,你的舞跳的越来越好了。”
金斯利满脸通红的怒吼:“我在问你我应该怎么办呢!快点回答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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