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特根本就不想要那玩意儿,如果想要,他早就挖走了。
这会儿天色已经不早了,艾伯特向那些早来的猎人们问道“你们都是住在这里吗?”
洛克马上非常狗腿的凑过来:“《男爵》先生,请这边来,这个村子别看小,还是有个旅店的。”
热情的把艾伯特带到了旅店里:“一间最好的房间。”
艾伯特随口说道。
“好的,每晚三磅。”
艾伯特一惊,这已经不是贵不贵的问题了,转脸对着洛克:“你们也是住在这里吗?”
“不是的,我们和村民住在一起,那里只需要一磅就能一直住下去。”
如果那些村民们不是屋子里臭烘烘的话艾伯特也想住在那里:“好吧,我住了,不过房间要干净整洁,不然我会翻脸的。”
房间出乎意料的宽敞,宽大的木质大床,柔软的被子和大大的枕头,没有丝毫的异味,好像经常的晾晒,整个房间都干净整洁的,不过美中不足的是不但没有电灯,也没”有瓦斯灯,只有几个蜡烛幽幽的燃烧着:“还不错吧,对得起我那三磅。”
晚餐是烧好的猪肉,还有一碗豌豆汤。
接着烛光点了一下自己的收获,把它们放进自己的手提箱里之后艾伯特就安然的睡着了,第二天早上一大早就出门了,昨天分开的时候他跟洛克说好了,早上七点钟的时候在村口集合:“走吧,去姑娘堡。”
艾伯特已经问清楚了,姑娘堡距离塔克村不算远,就在圣乔治森林里的黑暗沼泽旁边,穿过农田一直往里走,大概一公里左右的距离就能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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