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让人咬牙切齿的是!
李春来老爹给他说的这门亲事,大户倒是大户,却是个已经快三十、风评极为不好、传闻十三四岁便被人破了身、已经历经几个丈夫、克死了几个丈夫、想要‘冲喜’的‘黑寡妇’!
这是最卑微的上门女婿啊。
完全就是卖儿子!
李春来娘俩哪能答应这等事?
杨氏最后没了办法,拿出最后一点棺材板,又跟李春来的二姐借了一两多银子,舔着脸去多年不来往的娘家,求她的大哥,李春来那个在城中沂水商号里做管事的大舅,给李春来谋个‘能护身’的生计。
别说。
杨氏虽然没读过书,脑子却很好使,她想给李春来谋个‘公差’,这一来,就算那大户人家很有势力,颇为豪横,怕也不能把李春来怎么着了。
最终,也不知道杨氏到底是许了李春来的大舅什么条件,这事,竟真的成了。
李春来的大舅真的在县衙里帮李春来谋了个小捕快的差事。
“娘,您放心吧,儿子我一定会披上‘官袍’,吃上‘皇粮’,到时候,看谁还敢再欺负咱们娘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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