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那把枪很帅,我从来没有见过。”凌雪说道,“那是什么枪?”
“枪啊……”秦浩下意识摸了摸后腰,却发现枪已经不在了。秦浩问道:“我的枪呢?”
凌雪拉开了抽屉,m500插在枪套里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
“呼,还好。我最喜欢这把枪了,要是丢了我可要心疼死。”秦浩说道。
“看你那没吃过饱饭的样子。不就是一把枪吗?”凌雪不屑地说道。
“大小姐你说的轻松,你知道吗这把枪是我拼着老命从敌人手里抢来的,还冒着被处分的危险偷偷地藏了下来。这要是丢了多不值得。”秦浩伸手拿过枪,熟练地卸下左轮,吹掉了火药渣滓,装了回去。
你无法想象一个男人在熟练操作枪械时候有多么的帅。
“这把枪叫史密斯威森m500左轮,是当今世界威力最大的手枪。”秦浩在手上转着枪,牛仔的经典动作,说道,“打在头上,人脑袋就没了,就连大象也挨不过两枪。”
秦浩转枪的手法相当的花哨,凌雪都不由得看愣了。但是其实这些动作根本没有任何实用性。电影里的牛仔总是把手指插在扳机护环里,拔出枪的时候也会在手上转几圈,实际上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你早就被人打成血筛子了。
“吹牛吧你。”凌雪笑道。
“不信?下次我打给你看。”秦浩把枪插回了枪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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