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恒随意的回应了一句:“嗯,好看,太漂亮了”。
“你根本都没有看!”宁宁懊恼的声音传了过来。
简恒一听立刻抬起了头,脸上挂满了笑容望向了宁宁的方向,原本只是想附和一下小丫头,但是看到了现在丹佛的死样子,简恒立刻笑的泪奔了,不光是泪奔差点儿把眼泪都给笑了出来。
满颈子的丑辫子就不说了,最主要的是原本脑袋中间有一撮毛,就像是人额头前面的美人尖似的地方,被宁宁用口红写了一个大大的并且歪歪扭扭的王字,通红通红的。可能是觉得唇膏不怎么着色,还特意的描了几遍。
可能是觉得仅仅一个王子没有有法表达一只狮子的王者气派,宁宁又给丹佛加了一个烟熏妆,像是有谁用沙包大的拳头冲着丹佛的眼圈上来了两下子似的。
有胆儿给丹佛的眼圈上来两下子的人整个牧场也找不出几个来,除了简恒之外,小丫头宁宁是第一个敢这么干的。
就在简恒以为自己已经看完了的时候,丹佛挪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简恒于是看到了四佛的后爪上已经被涂满了指甲油,还是五彩的那种,一只爪子上面有的勾状指甲是红的,有的是绿的,还有的是粉的。
好家伙!丹佛的爪子一伸,那都差点儿闪瞎简恒的眼睛。
现在别说是简恒了,连维尼都不乐意贴在丹佛的身边了,在离着丹佛躺的地方约两米远,大熊崽维尼一脸嫌弃的望着丹佛。
要知道具有这种大红大紫欣赏水准的高人,可不是太多,简恒这一眼上去,顿时觉得自家的小妹和乾隆爷的审美处于一个水平线上,全都是这种农家乐的审美,追求的就是一个姹紫嫣红,图的就是一个热闹!
宁宁不光是要给丹佛改变形象,现在又把魔爪伸向了泡面,可怜的泡面现在连哼的胆子都没有,一脸苦瓜样的被宁宁揪坐在了她的腿上,正拿着一支紫色的口红再给泡面画口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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