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情绪场里,有把猫视为家人的人类,这个情绪场里基本没有。
但其他情绪场里有捕捉野猫集中销毁的情况,也有不顾猫身体健康一门心思培育高价品种猫的事情,这个情绪场里却也没有这些操作。
这个情绪场内猫肉是一种食物,不过自视高贵又物质条件优渥的人类,很难接受吃来源不明的肉类。
猫肉也好,狗肉也好,还有鸡鸭鹅猪牛羊等肉类,都必须打上“饲养场编码”顾客才会买账。
哪怕是街边叫卖的那种看起来很不正式的小贩,进货地点一样有饲养许可证,所售肉类一样打了正规饲养场码。
所以说,一个突然只能使用兽形的兽人走在街上,虽然有几率被当作可随意打杀的野兽,但极少有人会出于“想吃”这个目的去杀它。
因为它身上没码啊。
没经过健康检查,谁知道这块肉身上会不会带病。
之所以“用兽形上街可能会被吃掉”这种认知会广为流传,主要是因为很多家长喜欢这么吓唬化人形很不稳定的自家小孩:
“不准乱跑。不然不知道你是人类的陌生人可能会随手逮住你,然后把你放入锅中、做成菜。”
和其他情绪场里家长对小孩说“再哭大灰狼/大老虎/熊瞎子……就要来把你抓走了哦”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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