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二十七章宅田法 (1 / 7)

作者:飞天缆车 最后更新:2023/9/18 14:32:15
        夏收之后,北方下了一场小雨,淅淅沥沥,甚至还带有一丝寒意,颇有一种六月飞雪的感觉。

        三年免税的政策,对于干涸已久的北方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

        群山中逃窜的百姓,山民,陆陆续续走出森林,回到自己曾经的家乡住宅,再次登记黄册,成为民户。

        当然,虽然山里穷了一些,但苛政猛于虎啊,多少年来已经习惯了。让他们再下山就有些难为人了。

        但论起玩心眼,谁能及得过我文人?

        《宅田令》,在绍武四年初,正式出炉。

        “凡陕西、山西、山东、北直隶、河南,顺天府等地,民若归乡,宅田自有……”

        马头山镇,退伍大兵,曾经的京中伍长,如今的怀柔县乡长,手筋被斩断,成了独臂大侠的赵铁柱,则昂首挺胸,宣讲起来。

        在乡亭前,贴了一张来自于县里的公文,经过抄写后,分发给乡镇,由乡长宣读。

        一旁的乡老,胡子灰白,一看就德高望重;乡警则腰间别刀,看起来就威风凛凛,气势汹汹。

        乡民们约莫百余人,汇聚于亭前,议论纷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